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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福建土楼·客家永定 全国中国画大赛征稿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增强“世界文化遗产——福建永定土楼”的吸引力,拓展客家文化内涵。2010年“福建土楼·客家永定”全国中国画大赛将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福建省龙岩市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龙岩市艺术馆
协办单位:
《美术报》、厦门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艺术顾问:范迪安
名誉主任:翁振新 王永昌
毛高良 廖德槐
主任:王来文
副主任:唐国新 王启勇 胡 健 梁 明
成 员:陈 鑫 胡一通 范秉琪 苏定才 陈太坤 苏建强
展览办公室主任:梁 明(兼)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苏建强 胡一通 范秉琪
三、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四、展出日期:2010年4月
五、展出地点:厦门市美术馆
六、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七、评选:
评选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后,评出金奖一件、银奖3件、铜奖6件、优秀奖20件,入选作品120件。
八、入会资格:
入选该展作者在申请加入福建省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省性大展的资格。
九、作品归属:
金奖作品1件,酬金20000元;银奖作品3件,每件酬金8000元;铜奖作品6件,每件酬金5000元,优秀奖作品20件,每件酬金2000元。以上作品不再退件,全部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展出后退还作者,不再付给稿酬。大赛获奖名单及部分获奖作品将在《美术报》公布和刊登。
十、画册: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一、证书:
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二、参展作品要求:
1、凡以福建永定土楼为创作题材,直接或间接表现永定土楼雄奇神韵的中国画作品均可选送。
2、展览面向全国美术家广泛征稿,送展作品需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十三、送件要求:
画幅尺寸以6尺整纸为宜,横竖不限(欢迎大幅作品参赛)。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在送件及退件邮寄过程中有破损或丢失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十四、收作品时间:
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3月10日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十五、收件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艺术馆展览部(和平路33号)张锦华收 邮编:364000 电话:13507518166 0597-2293114 2230825
十六、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七、本次大展将特邀少数著名画家作品参加,由组委会另行邀请。
十八、特别提示:
需要到永定土楼写生采风的画家,凭省级美术家协会会员证可免收景区门票。组团写生创作请与大赛组委会苏建强联系,电话:13806983688